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100吨/年己烯醇项目
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100吨/年己烯醇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目前已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我公司拟进行信息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100吨/年己烯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下载网络链接见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电话联系前往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临沭县城兴大西街99号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的评价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为:寨和村、宁庄村、后东村、南埠村、张南埠村等村内的常住居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详见本次公示公告后附件2;公众可通过网页直接下载或
与建设单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索要公众意见表。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樊经理
联系电话:13407699698
- mail:jymhbc@163.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沭县城兴大西街99号
环评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754705728
E-mail:abc7206393@126.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
注意事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附件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附件2:公众意见表
公示发布单位: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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